济南市章丘区口腔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采购项目 无分包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ღ◈、十九条规定◈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ღ◈,并且在人员◈ღ◈、设备◈ღ◈、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和如期交付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ღ◈;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ღ◈,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ღ◈、“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网站(或供应商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查询信用记录◈ღ◈,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ღ◈、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ღ◈、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ღ◈;
1.时间◈ღ◈:2025年02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ღ◈,法定节假日除外)◈ღ◈。
3.方式◈ღ◈:凡有意参加报价者◈ღ◈,请于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4日每日09◈ღ◈:00至17◈ღ◈:00时◈ღ◈,报名时必须携营业执照原件◈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ღ◈、“信用中国”截图◈ღ◈。
说明◈ღ◈:①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或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的公证件◈ღ◈,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ღ◈、且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ღ◈。②未按要求报名的报名无效◈ღ◈。③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ღ◈。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ღ◈。